“点外卖”和网购食品已成为大家习以为常的事,预制菜也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消费者视野。民以食为天,“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全社会的焦点之一。11月27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审议《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记者注意到,这其中不少内容就和时下的热点话题息息相关。
拟规定外卖要封口,鼓励标注食用时限
外卖等入网餐饮服务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草案修改稿第二章第四节对这类网络食品经营作了规定,这是条例的亮点,也是当前的热点。
记者注意到,草案修改稿中拟规定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对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予以封口;未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配送人员应当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未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食品。
让服务更加透明,草案修改稿拟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的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为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技术支持。同时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标注食品加工制作时间和食用时限。
拟将预制菜成品、原料纳入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
近年来,预制菜作为一种新的业态,开始在生活中热起来。作为要被端上餐桌的菜品,预制菜也格外讲究“新鲜度”。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也要加强全流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对预制菜还没有统一的概念和分类,相关部门正在研拟定义,待定义统一后再研究是否需要另行单独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据了解,目前对预制菜的食品安全监管并不存在管理空白,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基本能够覆盖有关监管需要。
为回应社会各方关切,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了一条,拟对预制菜原料和成品的全程监管、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作出规定,提到“省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分别将预制菜成品、原料纳入本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并对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相互通报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等信息。”
拟对食品展销会加以规范,要提前报告相关事项
记者了解到,有的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提出,草案中缺少对食品展销会的规定,实践中食品展销会涉及面广、人流量大,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议加以规范。
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第十八条中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二款,对食品展销会举办者提前报告相关事项的信息作出规定,拟要求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于展销会举办的五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经营区域布局、经营项目、经营期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入场食品经营者主体信息核验情况等信息。
拟鼓励举办者和承办者签订协议,为食品安全负责
农村集体聚餐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但食品安全卫生隐患多、风险大,比如存在聚餐场所简陋、贮存条件简单、加工操作不规范、加工制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
草案修改稿中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责任、加工制作要求、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等拟作出规定,并授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具体管理办法。
具体提到,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对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负责。鼓励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农村集体聚餐的承办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要求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每年组织厨师等加工制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安全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和健康,社会关注度高。记者了解到,条例草案经常委会审议后还要提交省人代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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